今天是: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陇川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陇川微信
陇川微信
陇川微博
陇川微博
陇川今日头条
陇川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0-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陇川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学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陇川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总目标,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坚持把案件办理与化解矛盾、追赃挽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对重大敏感案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逐案制定“三同步”方案,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可能出现执法风险的案件把释法说理纳入办案各环节,阐明案件处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执法办案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不批捕16人,不起诉7人。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一是主动担当,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工作。检察长带头谋划、带头进驻陇把镇吕良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组织干警进村入户900余人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112户363人,干警挂钩帮扶107户指导吕良村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随着2019年未脱贫户3户5人顺利脱贫,全村贫困发生率为0%,帮扶举措效果显现二是通过开展春节慰问、为建档立卡户购买人身财产组合保险、为护边员购置巡逻装备、开展捐资助学等,全年直接投入工作经费30.4万余协助推进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曼崩村民小组蚕桑高产连片示范基地建设拓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途径,为群众排忧解难,挂钩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三是搭建县人民检察院与吕良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平台,建立党员一对一共建帮扶举措,切实强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四是制定完善吕良村各项村务制度及村规民约,推动吕良村务工作规范运转。积极开展送法入村,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环节扶贫资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积极开展污染防治。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的作用,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

  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检察元素,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服务和保障陇川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检察长认真履行县级河长责任,深入户撒乡广很河、户别河开展巡河7次,组织全院干警及乡村组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2次,督促户撒乡对侵占河道建设的一个石脚地基和一个简易厕所进行拆除。对巡河发现广很河水源污染的问题,联系水利、环保、户撒乡等部门组织现场查看、实地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整改提示函,通过督促腾陇高速二合同段工区完善施工环保设施,对流入广很河的施工泥渣进行了处理,取得明显效果。

  二、积极融入平安陇川建设,努力服务陇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努力为陇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惩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240人,提起公诉 352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64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96 人、起诉 109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 5人、起诉 21人。采取成立专案组、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方式,认真做好敏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办理工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秉持“法不为不法行为让步”的司法理念,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的检察担当和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整合全院力量,成立7个工作专班,投入工作经费18万余元,汇编《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积极主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制定提前介入、会商、联席会议等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合力。二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共提前介入涉恶犯罪案件6件,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29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向县扫黑办移送案件线索11条。在办案中注重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公诉陇川第一例涉恶案件,并带头出庭支持起诉陇川已开庭审理的4起涉恶案件,为开展专项斗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院8名员额检察官参与到涉恶案件办理的各环节,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坚决推进专项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三是积极履职,强化责任与担当,努力确保陇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在办理濮某某等4人涉嫌抢劫、偷越国境一案中,审查发现涉案人员可能存在涉恶犯罪行为,主动向县扫黑办和上级机关请示汇报案件线索,并促成公检法“三长”会议的召开,依法将此案定性为涉恶案件。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努力确保专项斗争案件质量。坚持把对涉案嫌疑人的释法说理贯穿始终,在庭审过程中发表公诉意见时注重结合案件增强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的警示教育,特别是在办理“1.01”涉恶专案过程中,我院办案团队克服困难,团结攻坚,适时决定对17名被告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部分嫌疑人从不认罪到认罪并当庭认罪悔罪,为法院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坚强保证。同时,创造了陇川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一审全部认罪服判、无一人上诉的战果!充分展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人文情怀,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确保了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组织干警到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拍摄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言群口快板、民族语言宣传视频,从微博、微信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类信息121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向侦查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出工作建议24条。组织“妨害边境管理类案研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课题调研,深入到章凤海关、县边境管理大队等5个部门开展实地调研,与县公安局等12家单位召开调研座谈,达成共识、明确目标,为推进强边固防工作和建设平安陇川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丰富司法服务方式,通过开展与县工商联及12家企业代表座谈、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着力为民营经济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此外,2名员检察官在2019年陇川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启动会上,为20余名民营企业代表作了专题法治辅导讲座,为我县民营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4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并撰写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9份,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4人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9人次。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中主动作为,检察长和一名副检察长、一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陇川县第一中学、县民族中学、县一小法治副校长,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1次,利用节庆活动开展法治宣传6次,开展法治进校园警示宣传教育讲座8次。2019年5月,主动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并经常委会同意制定《陇川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和《陇川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供了保障。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草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规范手册(试行)》等四项制度,牵头公检法司联合签发《陇川县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并召开公检法司及律师座谈会,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实施。率先在全州投入建成第一个集法律宣告、公告送达、案例警示、律师阅卷、值班律师到场履职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宣告室”,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5件142人,适用率在全州名列前茅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实行调查评估前置,通过采取值班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起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的“三集中”模式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彰显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法律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着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2019年11月12日,在县公安局挂牌成立“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将监督关口前移,每周安排一名员额检察官值班。8名值班员额检察官通过警综平台查看案件100余件,提前介入案件3件,其中发出引导侦查提纲1件、口头答复2件,监督撤案2件,有效促进检察监督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性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85 人、不起诉28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6人,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 件。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 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监督行政机关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05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6次,通过列席审委会为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解决了毒品溶液法理理解不一致、入户盗窃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与县法院联系,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会签两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诉讼、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两份规范性文件,为补齐工作短板,实现做强民事检察奠定了制度基础。深入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支持提起诉讼10件。通过调查取证、公开听证等手段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9750元。认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件。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8件,其中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6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2件。被建议机关对检察建议内容全部予以采纳。通过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强化监督刚性,打造以案释法新平台,通过检察建议宣告,将传统文来文往的送达方式变成面对面的方式,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促进了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度和整改落实的责任意识,彰显了法律监督质效。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8,办案机关全部采纳; 针对社区矫正中的脱管漏管或履职不当等情形,办理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案件1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审查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2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件;约谈教育在押人员50人次,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7次,参与监区安全大检查1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

  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为驱动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9年5月,根据《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责指导意见(试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立足陇川实际,经报请上级机关同意决定采用3+2模式,将内设机构重新调整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并对三类人员及聘用书记员及时作出分类调整。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推动领导办案成为新常态。突出办案主责,完善业绩考评办法,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全院9名员额检察官全年办案768件,人均办理85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259件。

  自觉融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联系,注重发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向县纪委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条,协助调卷20余册,并及时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和涉案单位通报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情况。检察长专门担任职务犯罪类案承办检察官,全年共承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通过细致阅卷、认真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县纪委监察委沟通交流等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办结职务犯罪案件,切实扛起抓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为全体检察干警树榜样、作表率。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公益保护,为共建美丽陇川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经层报省院同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一是注重请示报告。主动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等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与支持。2019年3月3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陇川建设的意见》。2019年5月22日,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同意《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聘任检察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方案》,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5月23日,与县人民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会签两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意见(试行)》。2019年12月31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试行)》。率先在全州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制度。于2019年7月5日召开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聘任仪式,从全县不同行业中选聘了18名责任心强、有公益意识和履职能力的人员义务担任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为全面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宣传、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全方位推动陇川公益诉讼工作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三是举行公益诉讼主题新闻发布会。2019年10月10日,作为德宏州检察机关基层院代表,与省、州人民检察院同步召开“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精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阳光检务”持续深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主动征询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认真落实高检院提出的群众来信“七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依法受理、妥善处理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途径反映的信访59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各类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591件。对所办案件的办案期限、办案程序进行跟踪、预警和管理,实行全面的流程监控。

  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到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等乡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6.26”国际禁毒、“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抖音公众号发布信息214521条开设【陇检之韵】【陇检动态】【陇检法宣】【陇检法宣·扫黑除恶篇】【陇检党廉】【陇检党廉·主题教育】6个板块,拍摄《扫黑除恶宣传快板》《向祖国宣誓》《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等4部宣传微视频,面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动态信息,以案释法,以信息化手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政治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全会精神,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安排部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100余份,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邀请专家开展辅导讲座1次,党组班子带头讲党课10次、业务讲座4次,撰写调研报告8份,召开征求意见会2次,向部门和个人发出征求意见310份。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峰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探索建立“互联网+”党建工作载体,增强信息化时代党组织活动实效,截止2019年党员干警学习强国积分人均8000分。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念,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工作。按照“实务+实战”培训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1名干警到州委组织部、1名干警到省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利用周一学习例会、每年5月“素能培训周”开展全员集中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外出到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0余人次,切实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充分利用与云南师范大学共建的教学研究实习与就业基地平台,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交流,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为陇川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良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使用,2019年,新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党组成员3名,遴选员额检察官2名,配齐配强党组班子和二级班子成员,充实办案力量。

  狠抓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真正将“严管厚爱”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一方面,在全州率先完成支持纪检组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谋划推进,积极推动从严治检氛围的形成认真整改落实高检院党组第四巡视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对照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有关工作任务分解抓落实抓整改,扎实开展“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宣传等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依托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实现对办案的信息化立体动态监督,使司法规范由“软约束”变为“硬要求”。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制定《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常抓不懈,多次组织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并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积极组织余毒清理工作,对“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宣传展板、图书室等宣传场所及物品进行全面清理。注重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三同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专司分析研判和及时处置涉检舆情,切实将网络舆情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坚持文化育检。创新党组织生活,举办红色晨读6次、读书会4次、演讲比赛1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廉政谈话、交心谈心40余次,政治理论考试2次;打造“书香陇检”书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室,举办第三届“微运会”、“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强边固防”专题教育活动、承办德宏州检察机关第三届“检察杯”运动会,为全院干警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训练氛围。

  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县人民检察院连续9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被认定为“德宏州第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案件管理部门荣获“陇川县巾帼文明岗”称号,两名党组成员被州人民检察院授予“德检之星”荣誉称号,1名干警家庭获得“德宏州2019年度最美家庭”称号、1名干警荣获德宏州第十二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二等奖。1名干警撰写的论文《学校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关系管窥》荣获首届“滇峰法治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优秀论文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陇川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主动服务、融入陇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二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有短板和不足,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慢作为等作风不实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和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办案轻政治学习的思想;四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到位,不能较好地把握社会和公众对检察信息的需求,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要求,立足陇川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和历史担当,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展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作为

  陇川检察将结合检察职能,进一步找准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服务陇川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大局中、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坚持高点定位,精准发力,积极参与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形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合力。积极参加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和打击以成品油走私为重点的联合专项行为,积极营造服务德宏自贸片区及开发开放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通过工作调研、建立检校共建工作机制等,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陇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机制,明确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要素、取证方向,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更加注重、更加自觉地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联系,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实效,找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可作为空间”,集中力量做实做细。持续聚焦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力度,努力做出陇川特色和亮点。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收到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切实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带头办案作用,让员额检察官既当能办各种案件的“全科医生”又当能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专科医生”。通过三类人员的整合管理,让全院干警树立坚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氛围。

  创新党建工作思维,着力提升陇检党建品牌

  立足人民检察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实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抓实党建工作引领检察机关工作,把抓党建工作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办好“陇检书吧”、巩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持续加强“德宏州第一批党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建立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充分利用院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抓党建工作的新成果,展示干警执法办案的风采。

  从严治检,全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专业素能建设,利用周一学习例会、全员集中培训和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旁听庭审、召开部务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等方式,切实提高干警的执法理论基础和办案水平。严把干警准入门槛,加强对专业人才和后备干部的储备,加强对双语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培养;重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引导作用,营造创先争优工作氛围;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党风党纪约束人,以反面案例警醒人,使全体干警保持警钟长鸣,以正派的作风和饱满的激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把主题教育与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与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和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奋力开创陇川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陇川实现跨越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报告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