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陇川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陇川微信
陇川微信
陇川微博
陇川微博
陇川今日头条
陇川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0日在陇川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学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陇川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总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促进检察机关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宣传智慧,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执法办案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不批捕1人,不起诉6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对重大敏感案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存在执法风险的案件。把释法说理纳入办案各环节,阐明案件处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建立陇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依法受理、妥善处理信访68件次,及时处置3起办公场所突发事件。在办理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积极做好涉案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情绪管控工作。

主动投入脱贫攻坚战。一是紧紧围绕和响应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克服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困难,主动担当,先后选派最有战斗力的7名同志驻村及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开展工作。检察长带头谋划、带头进驻陇把镇吕良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组织干警投入800余人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112357人,干警挂钩帮扶107户,直接投入工作经费40余万元,协调项目5个,协调工作资金17.8万元,为群众排忧解难,吕良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二是推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树立文明新风。为有效避免农村部分家庭在脱贫攻坚期间,利用老人赡养问题侵占公共资源,采用汉语、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四种文字,向全县印发《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告知书》5000份,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环节扶贫资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送法律法规与法治理念入村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注重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检察长挂钩的陇把镇帮湾村和吕良村村组干部及参与人员均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积极开展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开展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的作用,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

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在坚持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认真开展公益诉讼的同时,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部署,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检察长认真履行县级河长责任,深入户撒乡广很河、冲子洼塘坝开展巡河6次,并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到广很河、南宛河开展清河行动2次,制作宣传提示牌3块。

二、积极投入平安陇川建设,服务陇川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努力为陇川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2人,提起公诉248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惩治危害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5人、起诉53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81人、起诉105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人、起诉8人。采取成立专案组、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方式,认真做好社会关注度较高、敏感案件的办理工作。如在办理“8·05”新疆籍人贩卖毒品案中,主动作为,科学调配力量,切实发挥司法体制改革调配机制的效能,确保案件顺利批准逮捕和起诉,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1·26”张某某等7人涉恶案件中,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事实、程序、证据等内容进行分析讨论,现已向法院提起公诉6人、不起诉1人。积极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注重收集线索,向县扫黑办移送在工作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线索2件。利用制作宣传栏,张贴、悬挂、滚动播出标语和微信[陇检法宣]栏目推送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法律知识。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主动作为,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提请批准逮捕和分案移送起诉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州基层检察机关率先试行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提请批准逮捕和分案移送审查起诉,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11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并撰写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2份,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 3人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2人次。通过组织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开展检校共建,与法同行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真正将减少、杜绝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追求转化为工作动力,让法律在未检工作中充满了守护和关爱的温度。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在全州首次尝试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听证办理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9人、不起诉4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道路及居民区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11件,纠正漏捕6人、漏诉3人,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件。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坚持以抗诉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明显不当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监督行政机关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20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重点对走私白糖侵犯英茂糖厂商标权的一批案件线索全程跟踪监督,做到件件线索都立案侦查。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58件,为解决疑难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针对全县首例纪委监察委留置案件和涉黑涉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疑难、复杂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提前谋划,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结合执法实践,积极推动制定陇川县域公检法三机关办理盗窃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证据参考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以及执行、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主动对执行活动中的执行行为进行分析和研判,审查执行裁定39份,全面准确把握审判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及其规律,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发展。先后对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李某某与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彭某某与周某某排除妨害纠纷等执行案开展现场监督,确保执行过程的合法性。注重关注老弱病残群体、家庭困难群体、农民工群体的诉讼案件,主动研究和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薪问题,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调查相关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给予农民工帮助;通过举行听证会,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节约诉讼资源。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为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4件,行政机关全部予以采纳,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监管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对监管不到位的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50份督促整改;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案件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9; 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案8件。

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为驱动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检察长、副检察长均靠前指挥,办案参与率100%。现有入额检察官8人,全年办案747件,人均办理93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234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工作新常态。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检察官考评机制,全面考察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措施,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形成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改革局面。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专业化组织建设。根据改革要求,立足陇川实际将内设机构整合,组建为5个大部,科学设置8个办案组和6个专业办案团队,建立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的科学动态管理机制,将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积极推行捕诉一体,以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为主体,组建6个办案团队,构建力量互补的AB角机制,切实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带头办案作用,让检察官既当能办各种案件的全科医生又当能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专科医生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贯彻落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坚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入细致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认真开展线索清理移送、涉案款物处置等工作,确保职能、机构、人员如期、平稳转隶。同时,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切实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法规宣传。主动谋划,加强与州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察委的联系,在全州率先完成10名人员转隶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彰显陇检的政治担当。

自觉融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联系,注重发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向县纪委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条,提供各类文书、材料200余份,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和涉案单位通报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在办理赖某某受贿罪一案中,检察长主动担任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后,通过细致阅卷、认真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县纪委监察委办案人员沟通交流等工作,在很短的时限内便依法、及时、高效办结该案,切实扛起抓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为全体检察干警树榜样、作表率。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清洁家园专项行动和对问题疫苗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对垃圾处理和食品安全、使用疫苗安全等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切实为陇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护航。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8件,立案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督促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对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并予以回复;督促行政机关处理违法堆放的农村生活垃圾185吨,占地8.7亩;拆除8处非法采砂点设备,恢复因非法采砂破坏的河道120米,拆除占河道建筑340平方米;恢复因农田内采砂破坏土地种植条件18处;关停排污不达标加工厂1家。

阳光检务持续深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评议,及时分析、整改落实评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主动征询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推进信访便民化法治化智慧化,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工作格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各类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579件。对所办案件的办案期限、办案程序进行跟踪、预警和管理,实行全面的流程监控。

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到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等乡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3次,悬挂宣传标语10幅,摆放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158期,开设[陇检之韵][陇检动态][陇检法宣][陇检党廉]4个板块,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7篇、省级4篇、州级62篇、县级211篇,面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动态信息,以案释法,以信息化手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全会精神,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赴厦门大学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教育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按照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原则和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要求,确立了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将党建工作抓常、抓细,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紧贴检察工作和队伍实际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亮身份、上党课、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系列党建活动,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念,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被确定为第一批德宏州基层党建示范点

狠抓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组织协调推动两个责任落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切实担负和落实好监督工作。厘清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格局,积极推动从严治检氛围的形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强化纪律日常监督,落实四种形态。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认真整改落实州检察院巡察工作意见,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内部监督,依托统一检察业务应用软件,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实现对办案的信息化立体动态监督,司法规范由软约束变为硬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检察人员司法作风、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7月,县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点

深化专业素能建设。按照实务+实战培训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检察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0余人次,引导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升业务素能。利用周一学习例会、每年5素能培训周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和学新法促履职主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主动与云南师范大学联系,在全州检察机关率先与高校共建教学研究实习与就业基地,不仅有助于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同时还能借助交流学习平台,为陇川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良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文化育检。建立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制度,抓细抓实思想政治工作。重视检察职业精神培育,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宣讲检察官故事,增强检察人员职业尊荣感。重视培养和提拔识县情、懂民情的本土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等检察人才,重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引导作用,营造创先争优工作氛围。打造书香陇检书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室、乒乓球训练中心,举办第二届微运会,为全院干警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训练氛围。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州级文明行业称号,积极争创为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获得陇川县第二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陇川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主动服务、融入陇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二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有短板和不足,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慢作为等作风不实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和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办案轻政治学习的思想;四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到位,不能较好地把握社会和公众对检察信息的需求,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落实、稳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五年工作规划中业务建设工作年主题,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陇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维护民生民利为重点保障共享发展,为陇川县实现全面小康主动服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二)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足一捕三诉功能,实行捕诉一体,全面加强批捕、公诉、抗诉、公益诉讼。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统一管理、横向配合、信息共享、监督有力的诉讼监督新格局。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助推检察工作科技建设。

(四)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继续发挥好反腐败职能作用。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联系,全力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监察委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推动陇川反腐倡廉建设。

(五)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坚持不懈地推进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精细化、标准化司法办案体系建设,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升检察公信力。

(六)坚持严字当头,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力开创陇川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陇川实现跨越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释义

 

1.三大攻坚战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

2.陇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2018613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陇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开展诉讼提供法律指导,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协助检察机关对信访群众开展依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处理等工作。

3.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20156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政委〔201516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建立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增强控告申诉人的诉讼能力,依法维护控告申诉人的权益,增强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公信力,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促进实现息诉息访。

4.“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是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5.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和国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

7.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检察人员依其所在职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8.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201611月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20171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9. 转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部门、人员将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将不再承担直接立案侦查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截止20181月,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部门、人员全部完成了转隶。

10. 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或者支持起诉意见书后、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1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12.“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13.一捕三诉:是指批捕、公诉、抗诉、公益诉讼。

14. “五个过硬2014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15.“落实、稳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