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学习教育结束
二、征集内容
1.对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在法治保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或提升的意见建议。
3.对学习教育开展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3912714375@qq.com
2.微信留言:关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可直接留言。
3.来信地址: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1)
4.联系电话:0692-7177467
5.意见箱: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二楼设置意见箱,您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