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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警惕!小心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时间:2018-07-13  作者:尹青霞、邵砍板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陇川县城区内发生砸车窗盗财物事件,陇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再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按照院领导的安排,侦查监督科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到辖区派出所走访、调查,查阅相关报案材料,监督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1件。

  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案件有以下特点:

  1、作案时间多发于夜间及凌晨;

  2、作案区域多是交通便利,可以方便逃跑的路段或者人员稀少,没有保安的小区;

  3、被砸车内摆放有提包、手机、电脑、香烟等物品;

  4、犯罪分子选择砸车窗的车辆具有随意性,且有反侦查意识。

  检察官提示:

  1、车内不要摆放提包、手机、现金、笔记本电脑、整条香烟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收藏及保管,不要裸露在车内,让犯罪分子产生非分之想。

  2、车辆不要停放在人烟稀少或者灯光昏暗的偏僻路段,尽量停放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和路段。

  3、建议车辆安装敏感的报警装置,提升车辆的防盗功能。

  检察官说法: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供稿人:尹青霞、邵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