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某有吸毒恶习,与妻子冯某某结婚后,孙某某经常与妻子吵架,并动手欧打妻子。2018年6月17日晚21时许,被告人孙某某与朋友饮酒后回到妻子家中,与妻子冯某某商量外出打工一事时,因妻子不同意而发生争吵,随后被告人孙某某冲出家门从自己驾驶的车内拿出一把长刀,进入二人休息的卧室,用长刀将其妻子的背部砍伤后驾车离开。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冯某某的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办理此案中发现被告人孙某某与被害人虽系近亲属关系,但孙某某有家暴行为,故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以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示】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处理矛盾的方式却是可以选择的。在面对矛盾时,夫妻双方一定要理智冷静,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但是,在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非法侵犯时,也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敢对身边的家暴行为说不,家暴不是家庭私事,我们应该用法律保护自己。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明确了什么是家暴行为、遭到家庭暴力以后,应该怎么办、根据家暴情节不同,对施暴者如何处罚等等。
01什么是家暴行为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02遭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离开施暴现场,避免矛盾激化,切记不要以暴制暴。
2.注意及时收集保存人证物证。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居委会等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5.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相关证据。
6.如果面临危险或者无处可去,可以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申请帮助。
7.可以去当地调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03家暴的法律责任
1.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人:尹青霞)